不破坏生态的放生,生态学者:不反对宗教放生但要有规范

放生因果 2025-01-30633 admin

一、乌龟生病了放生好不好

1、农委会为强化对放生行为的管理,修正《野生动物保育法》规定,拟采“许可制”规范放生行为。今天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召开公听会,各方热烈讨论此法与宗教信仰的冲突,生态学者及动保团体皆表态,不反对宗教放生,但美意不能变悲剧,因此有必要采取适当的规范。

2、今天公听会讨论焦点多放在管制放生行为及宗教信仰的冲突,圆证动物保护学会长圆证法师认为,一直以来宗教放生都被扣上“生态破坏、物种灭绝”的大帽子;中华护生生态协会常务理事长吴秀慧请各界尊重宗教信仰,若要限制佛教徒放生行为,应提出科学数据说明宗教放生行为的危害。

3、不过也有宗教团体认同修法。台北市福智佛教基金会护生专员陈奕成指出,此法很重要,如此放生行为才有共同遵循的准则,避免放生行为的负面影响。

4、生态学者则多强调,规范放生行为并非完全站在宗教信仰的对立面。东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裴家骐指出,多数国家都禁止不严谨的野放,野放后也须有长期的后续监测,否则放生美意将成悲剧,他建议,宗教团体可与救援野生动物的单位合作,协助野放,此放生行为才有意义。

5、农委会副主委沙志一说,放生要有秩序,否则就可能破坏生态,且后续的调查也很重要。黄国青指出,未来农委会订定释放程序,会朝从速、从简的原则办理,以符合动物救援、野放时限的需求,且不会有刻意刁难、拖延的情形。

6、发善心、积阴德把一些被捉住的动物买来放掉。但盲目的放生,成了好心办坏事,甚至造成杀生。近日有网友报料,有人在海景国际花园对面的古渡口放生了巴西龟和泥鳅,且不说巴西龟是“生态杀手”之会威胁本土物种生存,放生者将生活在淡水的巴西龟和泥鳅放在晋江临近入海口,这个盐度较高的地方,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路。

7、“海景国际花园对面古渡口有人放生了巴西龟(目测有七八只),还有很多泥鳅不时浮上来换气,现场遗留了两个网兜和塑料袋,这里的晋江河道临近入海口,河水盐度不低,这种算放生还是杀生?”网友@蝶岛原生态的这条微博引来了一些网友的讨论,巴西龟素有“生态杀手”之称,且是淡水龟,放在临近入海口的地方,放生变杀生了。

8、从@蝶岛原生态的微博照片中,记者看到被放生的乌龟有的朝岸边爬去,有的将头伸到水面换气,显然不适应该水域。在岸边还留着两个绿色网兜和一个红色大袋子,可见此次放生的动物还不少。

9、“放生动物应充分尊重动物的习性,还要兼顾放生水域面积、地点、数量以及天气等。”泉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,巴西龟是世界最危险的100个入侵物种之它会大量捕食小型鱼、贝及蛙类的卵、蝌蚪甚至其他本地龟类,一旦流入江河,会使其他生物的生存受到打击。

10、他说,市民盲目放生可能带来两个结果,一是放生动物被放在其不适合生存的环境中死去,污染环境和水体;二是放生动物是外来“侵略”物种,威胁其他原有物种生存,破坏生态平衡,这两种结果都背离了放生的初衷。该工作人员呼吁,市民“放生”一定要注意物种选择,切勿因自己的“善心”而破坏生态的平衡。

不破坏生态的放生,生态学者:不反对宗教放生但要有规范

二、放生求子的真实事例

1、“市民参与放生活动,最迫切也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要分清外来引进物种和本土原生物种,切勿盲目放生外来物种。这些对本地生态有不良影响的外来物种,对保护鱼类多样性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。”该工作人员说。

2、2009年5月起施行的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》规定,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,应提前15天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、数量、规格、时间和地点等事项,接受监督、检查。

3、2011年,上海松江区有市民称在松江自然河道内常现巴西龟;而在此前不久,松江区车墩镇发现一体形巨大的龟类,经专业人员鉴定为原产于美洲、性情凶猛的拟鳄龟。也有居民曾在该区新城附近的水域发现一种名为“清道夫”的南美鱼种,对当地水生环境有较大影响。

4、近日,一名叫卓玛的姑娘所在的“雪域放生群体”团体花费510万元巨资,从屠宰场买下6387只羊,放生到色达草原。当地环保局表示,6000多只羊全部放生到色达草原,大大超过草原的畜牧能力,给草原生态带来压力。

5、随着人们保护资源环境和珍爱生命意识的强化,近些年来,国内动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人数不断增加,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,这无疑是值得称赞的。然而,滥施保护、盲目放生的现象时有发生,也引来社会公众和网民的争议。

6、应当看到,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关联的体系,随意改变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,都会对整个系统的稳定造成危害。动物的放生行为意在保护动物生命,但应该是一种严格的、科学的、专业的活动,而不应该成为一种随意的、大众的、作秀的活动。

7、针对野生动物放生中存在的问题,今年4月27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、修订和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,增加了关于放生的条款,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:“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,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,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、生产,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。随意放生野生动物,造成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,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”我们有理由相信,随着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的有效实施,监督执法力度的加大,盲目放生的现象必定会大为减少,生态环境也会大为改观。

8、

问:放生应有的正确态度是什么?

9、答:放生是救命的行为,要细心周到,处处为众生着想,做到问心无愧才可以。

10、不能贪图一时方便或便宜,先去预订,造成商家趁机捕抓兜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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